闹大了!张碧晨强调本人为年轮唯一原唱,汪苏泷方直接收回版权
闹大了!张碧晨强调本人为《年轮》唯一原唱,汪苏泷方直接收回版权
没想到,一位抖音网红的言论,竟然会引起两位歌手关于《年轮》原唱的争议,接连登上热搜,还引发了粉丝大战。
这两位歌手就是张碧晨和汪苏泷,而《年轮》是这首歌是2015年《花千骨》电视剧插曲,由汪苏泷创作词曲。
当年有两个官方版本:
张碧晨女声版于2015年6月15日随剧集首发,汪苏泷男声版于同年6月30日上线
。
《花千骨》爆火的同时,张碧晨版本的《年轮》也在全网爆火,即便之后汪苏泷男声版上线,其热度也远超后者。
值得注意的是,两版本均收录于原声带专辑,类似《知否知否》的“双原唱”模式,这在OST行业很常见。
法律权属方面,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拥有版权,张碧晨享有表演者权
。汪苏泷曾在节目中调侃:“这首歌除了张碧晨,其他都是我的”。
而近日,网红“旺仔小乔”在直播中宣称《年轮》的原唱只有张碧晨,否认汪苏泷的原唱身份,更是引起了一连串的反应,间接激化双方对立。
本以为只是一个网红的“跳梁小丑”行为,不料事情因为张碧晨方的声明愈演愈烈,到如今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
。
有网友爆料:QQ音乐平台疑似移除了张碧晨版本《年轮》的“原唱”标识,仅标注为“演唱者”,而汪苏泷版本仍保留“原唱”标签。
这一变动被解读为“张碧晨原唱身份被取消”,相关话题登上热搜。
事件升级:从“标签争议”到“版权收回”
7月25日凌晨,张碧晨方声明“唯一原唱”
,工作室发布声明,强调两点核心主张:
时间优先性:张碧晨女声版于2015年6月15日作为《花千骨》插曲首发,比汪苏泷男声版(6月30日)早15天,且是剧中唯一使用版本。
法律依据:援引著作权登记信息(MCSC系统),其版本为“首次公开发行录音”,符合《著作权法》对“原唱”的定义。
声明结尾暗示“告别《年轮》”,被解读为对后续冲突的预判。
汪苏泷方反击:直接收回版权(7月25日)
汪苏泷工作室以“暂不授权任何演唱”为由,收回《年轮》所有商业演唱权。
法律依据:作为词曲创作者及版权方,汪苏泷依据《著作权法》第10条享有表
演权控制权,收回授权属合法行使权利。
补充证据:经纪公司出示十年前项目邮件,证实创作之初已约定“男女双版本同步存在”,《梦幻诛仙》同样采用“双原唱”模式。
争议焦点:法律、行业与市场的三重冲突
法律层面:原唱定义模糊
张碧晨方:坚持“首次公开发行者=唯一原唱”,符合《著作权法》对“发表权”的界定。
汪苏泷方:主张“创作核心+同期双版本=共享原唱身份”,OST行业惯例(如《知否》胡夏/郁可唯)支持此观点。
律师观点:原唱更多是行业概念,法律上版权方(汪苏泷)才拥有最终控制权。
行业矛盾:平台标注混乱激化矛盾
QQ音乐一度移除张碧晨“原唱”标签(后恢复),而网易云始终标注“双原唱”,暴露平台规则不统一。
数据反差:张碧晨版播放量(1400万+)远超汪苏泷版(470万+),但热度无法撼动版权归属。
网红导火索:流量裹挟专业判断
网红“旺仔小乔”宣称“只认张碧晨原唱”,其过往未规范标注原唱(如《恋爱告急》未标鞠婧祎)被批“版权意识薄弱”,间接激化双方对立。
后果与行业冲击
张碧晨面临实质损失
演唱权受限:若未获新授权,张碧晨将无法公开演唱《年轮》,其代表作恐从舞台消失。
非创作型歌手困境:张碧晨在音著协登记的原创歌曲为0,过度依赖版权方授权,此次争议可能影响其与其他创作者的合作关系。
行业警示效应
版权方地位强化:类似案例(如汪苏泷收回金志文《我想念》授权)显示,创作者正加强权利管控。
平台规范迫在眉睫:音著协已发布《短视频翻唱标注指南》,但流媒体平台需统一“原唱”标注标准,避免误导公众。
事件本质:艺术贡献与法律权利的错位
此次风波表面是“原唱”名分之争,实则暴露了音乐产业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:表演者贡献被市场铭记(张碧晨版承载观众情感),但法律权利始终归属创作者(汪苏泷手握版权)。
网红经济时代,流量炒作极易扭曲专业共识,需建立行业仲裁机制厘清类似争议
。
这场十年经典之争,终以“版权收回”按下暂停键,却也为行业敲响警钟:当表演者的艺术成就与创作者的法定权利无法调和时,受损的往往是作品本身的生命力。
对于观众而言,若日后无法再听到张碧晨版《年轮》确实是一大损失。
我要说的就是这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