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晓庆再陷偷税风波 公平税制引全民热议

5月15日深夜,上海税务局的一纸通报点燃全网,74岁的刘晓庆被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。 举报人王某称,刘晓庆名下的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将330万“形象代言费”以6%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入账,疑逃避27%以上的个人所得税,差额高达70万。 更被指公司无实际经营场地、员工和社保记录,涉嫌虚开发票。 面对争议,刘晓庆火速甩出声明,三句话直击重点:不认识举报人、没这回事、账目随便查,还附上税务局回执表决心。 网友瞬间炸锅,有人翻出她2002年因偷税1458万入狱422天的旧账,质问“老戏骨为何总在税务问题上栽跟头”;也有人力挺她“二十多年过去,不至于重蹈覆辙”。

目前,上海税务局已启动调查,这场“罗生门”的真相,或许很快会水落石出。 刘晓庆的硬核回应看似底气十足,但三句“否认三连”真的能堵住悠悠众口吗? 先说争议核心:330万代言费按6%税率缴税是否合理。 普通人的劳务收入超过5万就得按40%缴税,明星却能通过开公司、签合同把税率压到个位数,这本就是行业“潜规则”。 若举报属实,这波操作至少让刘晓庆少缴70万税款,够普通人挣十年。 更讽刺的是,她曾因偷税坐过牢,如今公司又被扒出“三无”(无场地、无员工、无社保),难免让人怀疑是“换汤不换药”。 再看她的声明,一句“不认识举报人”就想撇清关系,未免太轻巧。

娱乐圈多少纠纷始于“不认识”,最后却查出千丝万缕的利益勾连? 更何况王某手握转账记录、发票凭证,连检举回执都晒出来了,显然有备而来。 刘晓庆敢喊话“随便查账”,看似坦荡,实则把压力甩给税务局——毕竟当年她逃过起诉,正是因为证据都指向公司而非个人。 但今时不同往日,金税四期系统连直播卖货的个税都能追踪,若真有问题,恐怕藏不住。 作为吃瓜群众,我们不必急着站队,但必须较真。 明星利用工作室、空壳公司避税早已不是秘密,前有范冰冰8亿罚款,后有郑爽“阴阳合同”,每次风波后总有人喊冤,最后却多是实锤。 刘晓庆若真清白,大可以晒出完税证明,用数据说话;若心里有鬼,再怎么发声明也难服众。

更值得深思的是:为什么总有人觉得“明星特权”能凌驾于法律之上? 依法纳税是公民底线,不是讨价还价的生意,今天放过一个“刘晓庆”,明天就会有更多“张晓庆”“李晓庆”钻空子。 这场税务罗生门,表面看是明星与举报人的博弈,实则是公众对公平税制的集体追问。 74岁的刘晓庆能否自证清白,不仅关乎她个人名誉,更关乎我们对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”的信心。 与其围观八卦,不如紧盯调查结果——若举报属实,必须严惩不贷;若确属诬陷,也该还她公道。 毕竟,谁都不想看到历史重演,但谁也不能容忍特权横行。 点亮右下角“大拇指”,一起呼吁真相早日到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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