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一桩卖女案,审案的和被审的,一起被判刑!
明孝宗弘治年间,彭城卫千户吴能,因为家里穷得揭不开锅,就托人把女儿满仓儿卖掉。
千户都要卖女,可见当时饥荒有多严重。
最初,满仓儿被卖给了乐妇张氏。但是,中介人却骗吴能说卖给了皇亲周彧家。周家有钱,吃穿不尽。后来,张氏又把满仓儿转卖给了乐工焦义,焦义又转卖给了他的同伙袁璘。
数年之后,吴能死了。他的妻子聂氏想念女儿,四处托人打听女儿下落。结果,有人告诉她说满仓儿已转卖给了乐工袁璘,在歌舞场接客,而且还是个红角。听罢,做母亲的心酸极了,立即跑去歌舞场要把女儿认领回来。
谁知女儿装扮得花枝招展,听说母亲来找,当即脸色一沉,表示不见,还扬言说:“我不是她的女儿。”
满仓儿不认亲生母亲,倒不是别的,而是怨恨父母当初把她卖掉。
聂氏悻悻然回到家里,跟儿子商量办法。儿子是个烈性子,听说妹子在歌舞场还不肯回家,火冒三丈,一把拖住母亲,直奔歌舞场,不容众人阻拦,把满仓儿连拉带拖,抢了回来。
在明代,法律禁止买卖人口,对此有明确的处罪规定。于是,袁璘想,人我是花钱买的,不能白白让抢回去。于是派人对聂氏说,如果他们拿出10两银子,把满仓儿赎回去,就人钱两讫,私了算了。
满仓儿的母亲虽然拿出10两银子,却不答应。
于是,事情闹到了刑部。刑部郎中丁哲、员外郎王爵负责审理。他们调查了满仓儿被卖的前后经过,再按《大明律》“假若以乞养过房为名,买良家子女转卖者。处杖一百、流放三千里”的规定,判决满仓儿归还聂氏,母女团圆。袁璘没拿到赎金,于是不服,大闹公堂,又口出秽语,惹怒了刑部郎中丁哲。丁哲下令,对袁璘重加鞭笞。
不料,经吏卒狠狠一打,没几天,乐工袁璘就死去了。
御史陈玉、主事孔琦验过袁璘的尸体后,就埋了。
袁璘的妻子为夫伸冤,又哭又闹,向官府要人。这事让东厂知道了,于是开始插手。
东厂,是由宫内太监掌管。太监怎么会对满仓儿的案子发生了兴趣呢
原来满仓儿在歌舞场里交往的不少是达官贵人家的子弟,其中就有太监杨鹏的侄子。杨鹏早年又与丁哲有矛盾。于是,太监杨鹏就亲自出马。为此,他教唆袁璘之妻装疯地哭闹,向东厂讼冤,同时又教她制造伪证——叫最先买下满仓儿的乐妇张氏认定满仓儿是她的妹妹,否认卖过叫满仓儿的女孩;又派一个姓贾的校尉叮嘱满仓儿,叫她只认张氏是姐姐,把口供编得一字不差。
接着,案子转由东厂审理,一切按杨鹏摆布的行事,并拟处刑部丁哲、王爵重刑。
为打破僵局,调和矛盾,皇帝再命三法司、锦衣卫共同会审。可是,几家派去皇亲周彧家搜查真满仓儿一无所获。因为,乐妇的话是骗人的,到哪里去搜三法司明知有诈,却又不能秉公办案。最后,由认定了张氏、满仓儿编造的伪证。
都察院再将审结情况上奏。丁哲身为刑部郎中,因公杖杀人命一案,处以徒刑;其他人员王爵、陈玉、孔琦、聂氏、满仓儿均处以杖刑。
东厂蛮横专权,威势吓人,臣民们敢怒不敢言。谁知刑部典吏徐硅,职位卑微,却站出来打抱不平,愤而抗疏说;“处理满仓儿这个案子,丁哲的处断是清楚公正的。但是,如今处断满仓儿杖刑,又处丁哲徒刑,公理不容!”
皇上大怒,下诏都察院,严加拷讯。都御史闵珪又主动引罪自责,为之开脱。皇帝又以奏事不实,将徐硅撤职。结果,牵涉此案而被关押在狱中的,包括审案的和被审的,竟达38人之多,最后都被判刑。
其中,满仓儿杖打之后,送浣衣局,作长期苦工。丁哲撤职,削发为民外,还出资给袁璘作安葬抚恤。